第(1/3)页 第406章没有背景是天生的背锅侠?放屁! 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刑事谋杀,是执法方所定义的刑事谋杀。 根据具体的案件来看.… 在这个案子中,虽然有谋杀的情节和情况,但定义为激情犯罪更合理一些。 为什么这么讲? 因为在这个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他们两者的关系是比较亲近的。 并且从执法方控告的情况来看,苏白没有看出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目的。 或者说没有看出来犯罪嫌疑人有着谋杀犯罪的犯罪目的。 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之间是情侣关系。 两个人为大学同学,并且目前还是在校的大二学生。 两人的感情一直都非常的不错。 并且时常会约着一起出去玩。 在这个案子当中,男方作为犯罪嫌疑人,在案发的当天与受害人之间爆发了巨大的冲突和矛盾。 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闹分手。 随后,受害人遇害。 具体详细的过程是,男方因为和女方闹分手。 于是想要缓解他们之间爆发的巨大矛盾和冲突。 男方提出了想见女方,约了一个地点。 然后在相约的地点,女方遇害。 详细的情况,苏白大致看了一眼。 男方表达,他在约见的地点根本就没有见到女方。 更不可能去杀害女方。 而且.… 他和女方的关系非常的好,非常的亲密,完全没有杀害对方的理由。 他当时也只是抱着去缓和矛盾的目的,去约了女方在某某地方见面。 可是没有想到会出这种事情.… 从主观以及一审卷宗内的详细情况来讲,苏白认为,男方的陈述有着一定的依据。 可是从证据上,怎么说呢.… 事后在执法方调查的时候,找到了男方杀人的作案工具! 并且通过各方面来看,男方有着最主观的作案动机和作案嫌疑,并且还有着作案时间。 各种情景加在一起。 证据确凿。 一审判决男方死缓。 按理说,这个案件证据确凿,没有什么其他的问题。 可是关键点在于.… 犯罪嫌疑人,也就是那名男大学生,一直否认自己没有残害自己的女友。 作案工具他根本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 不清楚是怎么从他那里找到的。 男大学生一直喊着冤枉,希望法律能给他一个公正的判决。 可是.… 法院并没有采纳其观点,而是依靠着作案凶器等主要关键性证据。 判定了那名男大学生一审死缓。 怎么说呢。 苏白觉得这个案件涉及到的情况比较复杂。 一来——所有的嫌疑都指向了那名男大学生。 并且还有作案工具等主要证物。 如果真的是那名大学生将其残忍杀害的,按照正常的审理流程,不会叫冤或者是陈述什么其他情况。 二来——如果那名男大学生不是犯罪嫌疑人,那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在哪? 所谓的作案的凶器从哪来的? 这个案子是一开始肖海博的律所接取的,一审的时候也是老王接的。 老王表示,这个案子从各方面来讲。 受害人都不像是那名男大学生,说白了,他认为受害人不是现在犯罪嫌疑人杀的。 可是案件的主要嫌疑和主要证据都指向了那名男大学生。 一审又是这么一个判罚结果。 他们原本一开始想上诉二审开庭。 可是了解到了近期,陪审团制度可能要落地,就等到了现在。 然后又将其转交给了苏白。 苏白再将这个案子深入了解过后,还是决定要当面的接触一下犯罪嫌疑人。 才能更深入的了解这个案子的真实情况。 毕竟.… 这个案子,如果不是犯罪嫌疑人杀的人,那么做案工具是从哪来的? 这一点是最关键的一点! 第一,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到底是不是犯罪人。 第二,如果现在的犯罪嫌疑人不是犯罪人,那么可以根据这个作案工具来找到真正的犯罪人! … 走出办公室,苏白想带着李雪珍去见见犯罪嫌疑人,了解了解情况。 可是找了一圈都没有找到李雪珍。 直到来到了办公室外的实习律师,助理律师和刚转正不久的公共律师办公场所。 只看到.… 李雪珍正在一群人的簇拥下,满脸笑意。 周围不少的实习律师,助理律师都在不停的说着: “谢谢老板娘给买的奶茶.…” “感谢老板娘!谢谢老板娘买的小零食,老板娘就是咱们白君律师所最好的人!”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