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第433章经典陈述完毕,等待判罚结果! 实际上。 这起关于李栋减刑的案件,相对来说比较简单。 这么说的原因是因为,在这场案件中,不需要证明医院方有什么重大过错。 只需要来证明李栋的主观性就可以。 上诉方席位上,苏白在听到,审判长对于李栋的寻衅滋事这么简单的就进行了判定。 能够看得出,二审的审判长对于这个案件在一审刑期上的认定也是不赞同的。 苏白不清楚这一次二审审判长对于李栋的刑期应当定为多少合适。 但是他知道肯定不会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寻衅滋事已经判定结束。 那么在这个案子当中,李栋的刑期也会小幅度缩减。 呼.… “目前来说,基本上没有什么好陈述的了,等到审判长将这个案件进行一定的整理。” “就可以判定了!” 苏白在心中默念。 按照他的估算,这场庭审无论判决,李栋多少年的刑期。 大概率都只会被判定一个缓刑。 缓刑对于李栋来说,也只是留有一个案底。 可以自由的进行活动,同样可以照顾肖春梅。 从这一点上来说,对于李栋是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好的结果。 … 审判台席位上。 魏国明作为审判长,扭头看向医院席位: “对于上诉方的陈述,医院方面有没有什么要讲的?” 医院席位上,周伟在听到审判长的询问后,陷入到了一定的沉思当中。 在刚刚苏白的陈述当中,基本上已经将医院方面的大致情况,陈述的差不多了。 并且又有事实证据,在这一点是不可能进行反驳的。 那么再说回林文杰。 林文杰有没有刻意的去拿分成? 根据目前的表现和上诉方委托律师的陈述,这一点肯定是有的。 但是这一点能承认吗? 这一点是肯定不能承认的。 所以在这方面,周伟做了一定的陈述: “审判长。” “我方有想要陈述的内容。” “我方认为,上诉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情况是基于法定情景进行的陈述,但是他并没有利用客观的事实证据。” “没有客观的事实证据,那就意味着这件事情是可能不存在的。” “在这里,我方请求驳回上诉方委托律师的陈述意见。” 苏白在听到周伟以没有客观的事实证据,要求审判长驳回他的陈述的时候,并没有做过多的反应。 因为他刚才陈述的已经非常的明确了。 在这个案子中,他是为李栋做减刑辩护,而不是来证明林文杰有罪的! 那么他需要拿出一定的事实证据来吗? 不需要! 所以.…对于周伟的陈述,审判长一定会进行驳回。 事实上,也正如苏白所预想的那样的,在周伟进行陈述后。 审判长敲响法锤。 将周伟的陈述驳回,并陈述了其原因: “上诉方委托律师刚才陈述的非常清楚了,这个案件是以法定情景来进行论述。” “并没有指责医院或者是林文杰具有过错或者是有任何的罪行,所以不需要出具任何的事实证明。” “关于这一点,医院律师是否了解?” 周伟在听到审判长的询问后,脸色有些难看,但是也没有进行多余的反驳。 点了点头:“了解。” “那么还有没有什么异议?” 周伟:“没有异议。” “没有异议,那下面各方开始进行法庭陈述吧。” 法槌敲响。 魏国明让检方开始进行法庭陈述。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