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5集-《史册》
第(2/3)页 根据盖洛普民意测验中心(Gallup)公布2010至2012年“潜在净移民指数调查”(Potential Net Migration Index)发现,亚太地区最具移民吸引力排名第二是科威特。由于油气资源带来丰厚收入,公民人数只有约百余万,科威特实行高福利制度,国民免缴个人所得税,享受免费教育和医疗,还有就业、物价、房租和结婚等补贴,加上国民受伊斯兰教影响,科威特不承认双重国籍,因此外国人加入科威特籍较为困难。
据阿拉伯时报2014年7月8日报道,依据最新统计数据科威特外籍人口数量达到2413081,其中印度人最多,达到762471人。排在印度之后的是埃及,517973人;孟加拉国,181265人。
政治
政体
科威特是君主世袭制酋长国,埃米尔是guojiayuanshou兼武装部队最高统帅。一切法律以及与外国签订的条约和协定均由埃米尔批准生效。科主张维护民族独立、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发展民族经济,实行高福利制度。海湾战争后,科迅速开始了战后重建工作,加强国防建设,在政府部门和经济机构中逐步推行科威特化。伊拉克战争后,科政府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陆续启动一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萨巴赫家族统治地位牢固,政局相对稳定,安全形势良好。
宪法
1962年11月12日正式颁布宪法。宪法规定,科是一个主权完整、独立的阿拉伯国家;伊斯兰教为国教,其教义是科立法的基础;埃米尔必须由第七任埃米尔穆巴拉克·萨巴赫后裔世袭;立法权由埃米尔和议会行使,埃米尔有权解散议会和推迟议会会期;行政权由埃米尔、首相和内阁大臣行使;司法权由法院在宪法 规定范围内以埃米尔名义行使;王储由埃米尔提名,议会通过;埃米尔任免首相,并根据首相提名任免内阁大臣等。
议会
科威特国国民议会于1963年1月23日成立,是立法机构,一院制。主要职能是制定和通过国家的各项法令法规;监督国家财政执行情况;行使各项政治权力。议会通过的法案需经埃米尔批准才能生效,埃米尔有权否决或提请议会复议某项法案,但如议会仍以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或在以后某届议会以简单多数通过,该法案则自动生效。议会有权就政府内外政策及有关事务向首相和大臣提出质询,要求其解释有关情况;组成调查委员会对任何事务进行调查;自由表达其观点和看法;通过对大臣投不信任票罢免其职务。议会由50名经全国选举产生的议员和现任大臣组成,每届任期4年。第14届议会于2013年8月选举产生,议长是马尔祖格·加尼姆(Marzouq Al-Ghanim)。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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